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财政局资产科 | 添加时间:2025-02-19 |
2023年11月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三点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责成市财政局针对审议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研究落实措施,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管理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财经纪律精神。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提升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果,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有序。并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严谨高效。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要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实现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财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职能。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等重要环节的审核和动态监管。各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规定,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夯实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健全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审核机制。加强资产配置审批管理,利用资产存量制约增量,通过调整增量来实现存量改变,从而实现优化资产配置的目标,为逐步将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打好前期基础。
(二)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加强资产会计核算管理及资产管理队伍人才建设,适时组织业务培训,讲解具体业务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用以保证资产管理行为的专业性、连续性。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资产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发挥信息化管理效能。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与应用。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登记、使用、处置等环节的资产全链条动态管理,以及资产年报的填报和审核功能。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系统实现月度资产数据统计、运算、分析和审核。全面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推行资产线上办理、查询功能,实现资产管理效率质的提升。
(四)完善资产配置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将待中央、省更新配置标准后,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及行政事业单位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分门别类调整配置标准,保障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运转和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规范资产使用处置,强化资产监督力度
(一)强化国有资产生命周期管理。重点把握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生命周期核心环节,从资产“入口”到“出口”全程把控,牢固树立资产精细化管理理念,在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精准、细致和高效,实现全过程留痕,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摸清家底,推进清查盘活工作。做好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等资产的实物统计工作,完成《葫芦岛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及时掌握资产底数。加强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力度,分门别类高效盘活,制定《葫芦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对实施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跟踪完善,夯实盘活举措,严格后续监督管理,切实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三)构建政府公物仓共享共用模式。继续推进公物仓的共享共用工作,将部门闲置、超标、低效运转资产和罚没物资,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统筹调拨,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力度。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务审计、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