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3-05-11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由政府直接出资或承担支付责任的工程建设类及政府采购等项目(含地方政府债项目)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及项目资金绩效跟踪评价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在非税收入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罚没物品接收、保管、调剂和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城市污水、污泥、垃圾等公共事业项目计量审核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信息化安全、保障、运行和信息设备维护等工作。
(六)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及宣传、信访、对外协调等工作;负责财务、后勤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监督执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116643
(二)综合管理科
负责制度流程、审核管理机制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核的项目接收、项目分配、协调督办。
联系电话:3119868
(三)稽核科
负责对初始拦标价、项目实施跟踪审核和变更调整、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全过程监督;对初审结论复核,出具复核结论等工作。
联系电话:3119211
(四)非税科
负责全市及市本级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办法、改革方案的拟定和执行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市本级非税收入计划;负责催缴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汇缴专户;负责全市非税收入项目申报及清单公示;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下级财政部门票据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118213
(五)政府公物仓管理科
负责葫芦岛市“政府公物仓”物资的接收、保管、调剂、处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投资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符合国家政策扶持对象发放小额贷款等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3128807
(六)信息科
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工作,为本系统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全市“金财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城市污水、污泥、垃圾等公共事业项目计量审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计算机信息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3112553
(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标准化审核一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出具初始拦标价初审结论;对招标结果进度跟踪审核。审核类别包括:建筑、市政、公路、通信、水利、电力、农业等工程类审核,经济建设、行政政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农业、教育、社会保障、企业、文化等政府采购类项目审核。
联系电话:3115300
(八)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标准化审核二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出具初始拦标价初审结论;对招标结果进度跟踪审核。审核类别包括:建筑、市政、公路、通信、水利、电力、农业等工程类审核,经济建设、行政政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农业、教育、社会保障、企业、文化等政府采购类项目审核。
联系电话:3112171
(九)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标准化审核三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出具初始拦标价初审结论;对招标结果进度跟踪审核。审核类别包括:建筑、市政、公路、通信、水利、电力、农业等工程类审核,经济建设、行政政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农业、教育、社会保障、企业、文化等政府采购类项目审核。
联系电话:3127921
(十)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一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跟踪、变更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初审结论。审核类别包括:建筑、市政、公路、通信、水利、电力、农业等工程类审核。
联系电话:3123658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二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跟踪、变更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初审结论。审核类别包括:建筑、市政、公路、通信、水利、电力、农业等工程类审核。
联系电话:3117826
(十二)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三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跟踪、变更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初审结论。审核类别包括:建筑、市政、公路、通信、水利、电力、农业等工程类审核。
联系电话:3117088
(十三)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核一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决算初审结论。审核类别包括:建筑、市政、公路、通信、水利、电力、农业等工程类审核。
联系电话:3116358
(十四)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核二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决算初审结论。审核类别包括:建筑、市政、公路、通信、水利、电力、农业等工程类审核。
联系电话:3126884
(十五)金融保障一科
负责做好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为地方金融组织管理以及相关领域工作开展提供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3116922
(十六)金融保障二科
负责做好银企对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金融业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为各类金融机构管理、驻葫金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以及企业上市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营造优质的金融环境。
联系电话:310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