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管好用好非税收入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建议(第20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22-07-07 |
王华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管好用好非税收入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建议。
我市严格禁止将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不存在非税收入“谁罚返还给谁”的问题。
一是我市严格按规定程序征收和上缴非税收入,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通过搭建葫芦岛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已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理、网络监管、资金直达”的征管模式;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全部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标准核定支出,执行收支两条线,已形成收支脱钩。
二是为了有效的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现象,我局制定了《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葫芦岛市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清单》和《葫芦岛市涉企政府性基金清单》,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并采取常态化公示和动态更新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真正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有效的制止各类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议。
我市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非税收入范围、项目和标准征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实事求是组织非税收入,努力做到均衡入库。
3.关于执罚部门经费纳入预算建议。
市财政将执收执罚部门所需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格禁止将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
4.关于收取罚款方式建议。
我市应缴纳有关收费(罚款)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执收(执罚)单位发出的缴款通知,直接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指定的专户管理,从源头上避免收入的截留、挤占、挪用和坐收坐支。
下一步,市财政将加强与各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强化、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既要防止违规收费、乱收费,又要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