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财指预[2020]119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海岛特殊困难补助预算的通知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21-02-04 |
葫芦岛市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
葫财指预〔2020〕1197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海岛特殊困难
补助预算的通知
兴城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海岛特殊困难补助预算的通知》(辽财指预〔2020〕691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单位海岛特殊困难补助资金2421万元,请将此项资金分别列入2021年“1100230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和相关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按照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项工作,将此项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编入2021 年度预算。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将此项资金用于安排海岛供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项目,严禁将该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形象工程建设。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葫芦岛市财政局预算科拟文 2020年12月11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