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葫芦岛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葫芦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29-3116670,电子邮箱:hldczbgs@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7号)及《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88号)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站、新闻媒体、信息报送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党组多次针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已下发文件对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市本级各部门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我局网站在市政府“网站集群”中,按照市政府要求并结合2018年工作实际将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公开财政局机构职能、局领导分工、政策法规等财政基础信息的基础上,规范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重点栏目,有专人负责网站的更新维护,确保每周至少更新一次。2018年,共通过网站公开信息717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采取了公示板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财政机构设置、办公电话、办事程序条件等信息。通过办公楼大厅LED显示屏发布时事新闻、财经新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大财政政策、各类通知等30余条。
(三)报送财政信息情况
积极加强与各科室的交流与合作,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收集信息资源并及时报送。2018年共制发信息56期。
(四)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5.15政务公开日”,在局内一楼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推进政务公开 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群众‘办事难’ 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和“推行政务公开 提高办事效率”三条标语,在局办公楼前悬挂了条幅。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作了宣传展板,公开了局内各科室、单位的联系电话和主要工作职责,并公布了监督电话,为外来人员提供了方便;在楼内政务公开板公开了重点工作业务流程,让前来办事的人员一目了然。充分利用政府服务热线12345平台,与群众交流互动,了解群众所思所期所盼,认真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关于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情况
2018年于6月22日,依据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财政局网站对外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考试考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基金目录清单》,登录葫芦岛市政府网站点击市财政链接或直接登录市财政局网站即可查询,并于2018年6月29日在葫芦岛日报上予以公示。凡清单之外的不合理收费企业可以拒绝交纳。方便缴款企业和个人,接受社会监督。
(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信息公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公开是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的重要步骤,是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实现阳光理财的前提。在公众对预算信息给予空前关注的当下,我市对此次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相关要求,有条不紊的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和扩大公开范畴,由公开的预算报告到预算公开报表,由公开部门预算到“三公”经费预算的具体项目,公开的信息更加全面,公开力度显著增强,逐渐向“精细化”公开推进。
2018年1月22日,葫芦岛市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已全面完成。我市80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已全部向社会公开。
2.决算信息公开
(1)政府决算公开情况
2017年市本级决算于2018年8月29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后,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于2018年9月14日在市财政局在网站公开了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决算相关报表,包括公共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和转移支付决算,除涉密信息外,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在公开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进行了说明。在做好市本级政府决算公开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督促县区全部按要求及时公开了本级政府决算。
(2)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在对市直各部门批复决算后,下发《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葫财库〔2018〕367号)及《关于2018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工作管理方案》(葫财库〔2018〕368号),指导和督促市直80个部门公开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除涉密单位外,市直各部门全部按时将财政局批复的决算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在公开部门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进行了说明。同时市财政局督促县区全部按要求及时公开了部门决算。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省政府及省财政厅有关行政职权项目变更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保留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7项,其他权力3项,拟保留的行政职权11项,无取消和下放的权力,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已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办理建议提案75件,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10月23日,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玉敏到市政府参加了《政务访谈》视频栏目的录制,对我市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意义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政策解读,并于11月15日在市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栏目中播出。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执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葫政办公开〔2018〕10号)要求,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期限、规范答复格式、审核答复意见,没有出现程序违法和政策上的漏洞,申请人普遍满意。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办结。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一)办理民心网事项情况
2018年,在局网站设立的“互动交流”栏目已与政府民心网相连。办理政民互动件2件,受理诉求办理件2件,件件解答反馈到位,件件得到五星评价,件件调查解决到位,倾听民声,实现民意,服务民众,有效地监督财政政策落地,维护了政府形象。
(二)12345热线平台互动情况
在政府服务热线12345平台等及时解答百姓关注问题11个,与群众交流互动,了解群众所思所期所盼,认真解决群众诉求问题。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复议、诉讼案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了领导负责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局档案室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接待查阅70余人次;参加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培训班1人次。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编制了葫芦岛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说明、公开目录,并按照财政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等方面,将能够公开的信息在葫芦岛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断补充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领导小组为加强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葫芦岛市财政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葫芦岛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制度》、《葫芦岛市财政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葫芦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葫芦岛市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限、要求、保证措施和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19年3月8日